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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计划安排,国务院有关部门对17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了复审工作,形成了复审结论。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对《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用于放射治疗与患者接触且具有电气连接辐射探测器的剂量计的安全专用要求》等7项复审结论为“废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std.samr.gov.cn/gb/search/withdrawnReviewDetail?id=10E4FBFD659FD4267A310CBAAE2ACB81)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2262616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7项拟废止强制性国家标准
来源:中国标准化